丰台区召开2011年残疾人法律维权工作总结交流会
作者:区残联办公室 【大 中 小】【打印】【关闭】

1月13日,丰台区残联与区司法局联合召开2011残疾人法律维权工作总结交流会。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王跃进、区司法局副局长巴恩来,各街乡镇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长及区法援中心、区残联工作人员3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区残联副调研员李怀信主持。
会上,区法援中心主任刘立燕作了丰台区2011年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总结,并部署了2012年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总结认为,2011年区残联与区司法局的密切配合,始终把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各街乡法律援助工作站与当地残联密切合作,特别是推出全市首家福利企业残疾人法律援助维权岗、和义街道爱心助残法律维权驿站、“家庭律师”计划,组织开展各种志愿服务,开设网上视频申请等措施,有效地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2012年丰台区残疾人法律维权工作,要加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加强示范残疾人温馨家园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要继续以完善维权组织、业务体系,推动建立残疾人维权工作长效机制和提高残疾人法律维权工作者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切实加大维权工作力度,更好地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和义街道等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被评为2011年度丰台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全优单位,方庄等6个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被评为2011年度丰台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优秀单位,在会上受到了表彰。长辛店街道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等4个先进单位介绍了工作经验,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王跃进在讲话中强调,2012年是丰台区实施“六五”普法、贯彻城南计划的重要一年,也是《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实施的第一年,做好残疾人法律维权工作,对于建设繁荣、文明、幸福的新丰台和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他对2012年残疾人法律维权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残疾人维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残疾人维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以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为契机,着力做好残疾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三是要继续建立健全残疾人维权服务网络,为残疾人提供切实有效的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工作。他希望各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广大法律工作者、残疾人工作者一如既往、满腔热情地投身到残疾人维权工作之中去,为残疾人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使他们与普通公民一样平等参与融入社会生活,共享人的尊严与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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